公交集团公交事业二部认真做好2020年度 个人所得税退税(补税)工作
发布:2021-03-12 15:25浏览:4527
来源:公交事业二部
作者:王玉红
2020年度已结束,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个人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时,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办理年度汇算进行退税或补税。
为保障国家及个人的合法利益,切实做好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补税)工作,公交集团事业二部财务科积极通过微信、电话等通知形式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做好相关退税(补税)工作宣传工作。针对一线驾驶员,财务人员通过发放具体操作流程、电话指导及当面帮忙操作等方式,帮助他们一步一步自行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完成退税(补税)操作,确保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补税)工作顺利完成。
针对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财务人员积极向一线驾驶员进行宣传解释。在以后工作中,财务人员将继续加强学习,及时将所学的知识及相关惠民政策告知公司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