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失联党员李斯曼同志给予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
发布:2021-04-16 15:57浏览:17057
李斯曼同志,女,汉族,1986年12月生,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为公交集团机务技术事业部综合办内勤,2019年6月离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为失联党员,离职期间未参加组织生活、未按期缴纳党费,经多方摸排查找,李斯曼同志目前仍然处于失联状态。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规定,机务技术事业部党支部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12人,实到12人,对李斯曼同志与党组织关系失去联系情况进行讨论,全体到会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对李斯曼同志给予党员停止党籍的处理。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12名党员一致同意给予李斯曼同志停止党籍的处理。
该同志停止党籍2年内,如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公交集团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时间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此信息公示在公交集团网站,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到2023年3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