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选树为连云港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
发布:2024-01-31 15:35浏览:4669
来源:安全保卫部
作者:英美玲
近日,公交集团被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选树为“连云港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公交集团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划定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清单,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危险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创建特色安全合格班组,实行路口“5321”操作法;推行车载“AEBS”、主动防控系统、健康手环、岗前检测一体机等,“精准化”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事故损失明显下降、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明显上升、本质安全水平明显上升的新格局。
下一步,公交集团将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进一步激发集团落实主体责任内生动力,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