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公交行业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积极营造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出一批先进模范典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职工队伍,倡导和谐、健康、向上的家庭文明新风,形成“学先进、树标杆、做奉献”的良好工作环境,公交集团在基层一线内开展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 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集团公交驾驶员、站务员、修理工、一线后服职工,职工家属。(不含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三级干部)
二、表彰名额
最美公交驾驶员:10名;
最美公交站务员:4名;
最美公交修理工:2名。
最美后服职工:7名;
最美贤内助:6名
三、评选标准
(一)最美公交驾驶员(在本职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
1、基本条件
⑴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认真执行驾驶员操作规程。
⑵. 安全行驶里程大于等于20万公里,无违章、无意外伤害事故,行车事故次责以下(行车事故人伤5000元以下,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
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服务用语,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⑷.着装规范,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⑸.文明服务,耐心热情,尊老爱幼。
⑹.车容车貌整洁,车内环境清新,车内设施完好有效。
⑺.全年零投诉(投诉经确认责任在驾驶员一方的即为有效投诉);
2、凡人善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点滴小事、善行义举的积累,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崇德向善、弘扬正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助人为乐的善行积累、孝老爱亲的美德故事等。
3、先进典型。坚守岗位、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具有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受到乘客或媒体等表扬者;获得劳动模范称号或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二)最美公交站务员(在本职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1、基本条件
⑴.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⑵.敬业爱岗,团结奉献,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
⑶.岗位操作规范,业务技能熟练,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
⑷.文明服务,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⑸.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主动查验安全禁带品
⑹.全年零投诉(投诉经确认责任在站务员一方的即为有效投诉);
2、凡人善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点滴小事、善行义举的积累,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崇德向善、弘扬正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助人为乐的善行积累、孝老爱亲的美德故事等。
3、先进典型。坚守岗位、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具有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受到乘客或媒体等表扬者;获得劳动模范称号或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三)最美公交修理工(在本职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1、遵守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敬业爱岗,团结奉献,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
2、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工作细致,维修质量和效率高,返修率低;
3、积极钻研业务,拥有从业资格证者;
4、周到服务,爱护车辆,为基层公司提供良好的维修保障;
5、团队合作意识突出,能够主动分享技艺,在班组和职工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最美后服职工(在本职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1.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
2.敬业爱岗,团结奉献,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3.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能积极为一线提供服务;
4.热爱学习,钻研技术,具有创新精神;
5.工作独立思考,善于沟通,能高质量完成交办的各项
任务;
(五)最美贤内助(在本职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1、在规范服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职工,其家属可参与评选。
2、支持职工工作,无怨无悔、辛勤付出,品德高尚、表现突出,受到周围职工高度认可的;
3、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好,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4、通情达理,善于化解开导职工工作压力与矛盾的;
四、评选程序
1.活动公告:11月19日至11月25日。集团通过网站、微信发布活动公告,各权属单位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发布公告。
2.推荐时间(11月30日前)推荐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可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规定名额推荐候选人。11月30日前将《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申报表》(附件)及电子版报送至集团综合管理部。
3.个人自荐。本人若认为自己符合评选标准,没有被单位推荐,可直接填写《公交集团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推(自)荐表》(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荐,参加评选。
4.评定时间(12月5日前)由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评选确定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候选名单。
5.公示时间:12月5日至12月10日。
6.表彰时间:12月下旬集团将对评选产生的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人员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1、评选集团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是集团本年度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典型推选出来,并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各单位认真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的组织和报送工作,严格履行申报程序。文字材料要求为:(1)事迹详细材料1份,字数1500字以上,供评审、报道和编发宣传材料用;(2)事迹新闻稿1份,400字左右,供公示用。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务,家属单位和姓名,主要工作经历及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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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评选名额安排表
附件2:
首届“最美公交人、最美贤内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