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公交事业二部荣获连云港市“2016—2017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2018-12-19 18:47浏览:14090
来源:公交事业二部
作者:王玉红
根据连委〔2018〕121号《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6- 2017 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的决定》文件精神,公交集团公交事业二部(原连云港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被中共连云港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16-2017 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6年以来,在上级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公交集团公交事业二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以提供便捷出行条件为已任,恪守“方便、温馨、安全、快捷,乘客的满意,公交的追求”、“公交优先必须公交优秀”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在文明创建过程动中,公交事业二部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依法管理,健全机制;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坚持细节管理,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大文明服务宣传和提高创建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核,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公交事业二部在运行秩序、服务质量、车容车貌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观,今后将把这种管理方式作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巩固创建成果,为东部城区的经济发展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