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公交事业二部荣获连云港市“2018—201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2021-01-13 10:25浏览:12717
来源:公交事业二部
作者:王玉红
近期,根据连文明委〔2020〕21号《关于命名2018- 2019 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校园的决定》文件精神,连云港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被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8-2019 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称号。
一直年以来,在上级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以提供便捷出行条件为已任,恪守“方便、温馨、安全、快捷,乘客的满意,公交的追求”、“公交优先必须公交优秀”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在文明创建过程动中,公司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依法管理,健全机制;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坚持细节管理,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大文明服务宣传和提高创建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核,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公司在运行秩序、服务质量、车容车貌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观,公司将把这种管理方式作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巩固创建成果,为东部城区的经济发展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