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公交集团2026年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

公交集团2026年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2026-04-02 16:13浏览: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交集团2026年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交集团2026年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公交集团2026年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1)一标段招标范围:201辆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其中: 2015年12月购置的21辆金旅12米XML6125JEVD0C纯电公交车,原车动力电池品牌为微宏多元复合快充电池,整车电压/容量575.1V/216AH,带电量124.32KWH;2017年12月购置的50辆金旅8.5米XML6855JEVW0C1纯电公交车,原车动力电池品牌为宁德时代,整车电压/容量537.6V/120AH,带电量64.5KWH;2017年12月购置的80辆金旅10.5米XML6105JEVW0C6纯电公交车,原车动力电池品牌为宁德时代,整车电压/容量518.4V/276AH,带电量143.07KWH。2017年12月购置的50辆金旅12米XML6125JEVD0C1纯电公交车,原车动力电池品牌为微宏电池,整车电压/容量576V/240AH,带电量138.2KWH。

2)标段招标范围:69辆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2016年12月购置的69辆福田10.5米BJ6105EVCA-9纯电公交车,原车动力电池品牌为微宏锰酸铁锂快充电池,整车电压/容量596.4V/200AH,带电量119.3KWH。

3)标段招标范围:30辆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其中:2015年12月购置的10辆宇通12米ZK6125BEVG14纯电公交车,原车动力电池品牌为宁德时代磷酸铁锂电池,整车电压/容量614.4V/240AH,带电量147KWH;2018年6月购置的20辆宇通10.69米ZK6115BEVY52纯电公交车,原车动力电池品牌为宁德时代磷酸铁锂电池,整车电压/容量460.8V/352AH,带电量160KWH。

要求更换全套全新动力电池系统,推荐电池品牌为:宁德时代、弗迪、微宏、亿纬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否则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电池质保5年,原车电池归招标人。更换的全新动力电池,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行业安全标准。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电池交货,安装调试以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一标段,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车辆电池更换;二标段,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车辆电池更换;三标段,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车辆电池更换。

2.4标段划分:3个标段,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本次招标阶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次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面标段其他投标人根据综合得分排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5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631.97万元、二标段1017.06万元、三标段48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为下列情况之一:

①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

②新能源客车车辆制造商;

③新能源客车换电供应商;

注:如为第③种情况的,须提供投标车型的主机厂授权书或动力电池厂家授权书以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大型客车更换动力电池类似业绩合同。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总则1.4.3。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层1919室)

方式: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部长

电话:0518-85897551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

版权所有 © 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2060639号-1  苏公网安备 3207060201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