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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促“清明”——公交集团开展清明节廉政教育提醒工作

发布:2019-04-07 20:12浏览:13889
来源:纪检监察室
      作者:汪云
    清明寒食好,春来百花开。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是外出踏青的好时节,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
纠正“四风”不止步,为了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清明节,收获环境之“清”、心灵之“明”。清明节前夕,公交集团纪委通过微信工作群给广大党员干部发送了一条廉政提醒“清明将至,希望大家在文明祭扫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过节......”。廉政提醒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为党员干部敲警钟,防患于未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假借祭祖扫墓,违规搞宗族串联活动;严禁以祭奠亲属等任何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做道场吹打念经”,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活动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清明节期间,公交集团纪委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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